top of page
搜尋


🇮🇹 🔪 了 没两天就放出来..
案情:在#意大利 当场抓到砍🤷后几天被放出来,可能原因👇 1. 检察官没申请羁押:警察可先行逮捕,但检察官须在48小时内请求法官对逮捕予以「确认/续押」,否则应释放。 2. 法官不采信证据/证据不足:到庭复核时若证据不够,法官可不适用羁押。 3. 已采取替代性强制措施:可改为居家软禁、报到签名、或“不得接近受害人/场所(282-ter)”。 4. 逮捕形式或程序有瑕疵:若所谓“当场”逮捕实为基于第三方线报,可能不构成真正的flagranza,逮捕可被认定无效。 5. 若属须由被害人提出的罪(querela)且未提出,检察机关可能无法继续追诉(视具体伤情与罪名而定)。 小贴士:遇到此类案件,受害人与被告双方都应立即联络刑事律师,保存现场证据与医疗证明,律师会核查拘押文件、审查检察官请求以及争取最有利措施。 法律来源:art.390 c.p.p.(逮捕/48小时)、art.285 c.p.p.(羁押)、art.282-ter c.p.p.(不得接近)、Cass. SS.UU. 2016(关于flagranza认定)、及lesioni/querel
AKIMOTO AKIRA
1月17日讀畢需時 1 分鐘
bottom of page